招标公告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询比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03-27浏览量:4229字体大小: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包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3. 项目内容:本项目改造范围为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包含和平新村社区、西场社区2个社区。项目东起广雅中学,西至石井河,南起东风西路,北至水厂路,改造范围约42.4公顷。项目计划对片区内现有建筑与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微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建筑房屋本体部分的楼道修缮及照明、外墙治理、三线整治、适老化设施改造、屋面防水、楼栋消防设施改造等,以及公共空间部分的三线整治、道路修缮、无障碍设施、绿化完善、监控系统改造等。

4.项目总投资:经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553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459.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15.00万元,预备费263.71万元。

二、服务内容、成果要求及服务期限

1.服务范围:施工图技术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及地质勘察报告审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工程技术方案等文件,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要求以及原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技〔2010〕1147号文)的相关规定,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以及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相关费用全部含在服务费内,甲方不再另外支付。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查,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3)负责对设计变更图纸的审核工作;(4)负责对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工作;(5)是否符合规划、节能、环保、燃气、防雷、通航、防洪、电力、给水、通信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6)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7)是否达到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规定的要求;(8)是否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文件要求;(9)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勘察设计人员的资格、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10)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11)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12)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13)按“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图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2.成果要求:根据施工图审查的相关规定,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包括审查报告)。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后为止。

具体服务范围、成果要求及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或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报价人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职业资格或具备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在报价人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4.报价人拟投入的施工图审查人员应具备本科或以上的学历

5.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注:如相关人员查询到同姓名他人有记录的,需另行提供本人在“信用广州”下载的完整版“广州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  13.75万 元(大写: 壹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及中选委托函的交付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收取。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6.2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 03  27  0900分至202404  01 17 0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6.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24 03 27   09 00分至2024 04  01  17  00(北京时间) 进行投标登记。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及《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详见附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jhzbdlb@163.com进行投标登记。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书委托书(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从发布招公告起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在投标登记确认后,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③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及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逾期不受理。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7.1由报价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 04 03日上午 09时30分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85号2楼逾期恕不受理。

7.2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万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938693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    1820203795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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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下载:

询比公告(挂网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