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房屋鉴定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房屋鉴定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房屋鉴定已由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荔发改投批〔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屋鉴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房屋鉴定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范围为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包含和平新村社区、西场社区2个社区。项目东起广雅中学,西至石井河,南起东风西路,北至水厂路,改造范围约42.4公顷。项目计划对片区内现有建筑与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微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建筑房屋本体部分的楼道修缮及照明、外墙治理、三线整治、适老化设施改造、屋面防水、楼栋消防设施改造等,以及公共空间部分的三线整治、道路修缮、无障碍设施、绿化完善、监控系统改造等。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2.1.4投资总额:项目估算总投资553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459.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15.00万元,预备费263.71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本项目对州市荔湾区南源街道和平新村片区包含了和平新村社区、西场社区等2个社区内的房屋进行施工前和施工后的房屋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2.2.3服务期限: 790日历天。
2.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投标人已在广州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有效备案,需提供备案网页截图。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有效的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并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
3.5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出具《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2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 03 月25日12时 00分至2024年04月01日17时0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4.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24年03 月25日12时00分至2024年04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进行投标登记。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及《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详见附件二)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jhzbdlb@163.com进行投标登记。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书委托书(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从发布招公告起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在投标登记确认后,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③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及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逾期不受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15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85号2楼
5.4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djianhai.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djianhai.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92号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020-8193869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68号1417房之一
联 系 人:钟工 电 话:18202037954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92号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020-81938693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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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房屋鉴定-招标公告(定稿)日期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