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询比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量:4378字体大小:

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包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3. 项目内容:本项目改造范围为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包含和平新村社区、西场社区2个社区。项目东起广雅中学,西至石井河,南起东风西路,北至水厂路,改造范围约42.4公顷。项目计划对片区内现有建筑与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微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建筑房屋本体部分的楼道修缮及照明、外墙治理、三线整治、适老化设施改造、屋面防水、楼栋消防设施改造等,以及公共空间部分的三线整治、道路修缮、无障碍设施、绿化完善、监控系统改造等。

4.项目总投资:经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553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459.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15.00万元,预备费263.71万元。

二、服务内容、成果要求及服务期限

1. 本项目服务内容: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沉降观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2.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本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时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3.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施工质量抽查监督及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检测项目,且投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投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2)检测方案及工作量:在施工过程中,检测服务单位依据施工图及相关检测验收规范,编制检测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以满足施工质量抽查监督、各单项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及区质检站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为前提,合理编制,不可擅自虚增检测项目和工作量,否则不予结算。检测方案需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代建单位(如有)和建设业主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检测项目及工作量按实结算。

具体服务范围、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

1)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沉降观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等)。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报价人近两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注:如相关人员查询到同姓名他人有记录的,需另行提供本人在“信用广州”下载的完整版“广州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 891900.00 元(大写:捌拾玖万壹仟玖佰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收取。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6.2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05月06日1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17时00分

6.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24年05月06日1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进行投标登记。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及《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详见附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jhzbdlb@163.com进行投标登记。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书委托书(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从发布招公告起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在投标登记确认后,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③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及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逾期不受理。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7.1由报价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0516 下午14时00分至14时30分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85号2楼逾期恕不受理。

7.2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万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938693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    1820203795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2024年05月06日

附件:1、询比公告
    2、询比公告(盖章版)